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5日—2022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沙坪坝区梁滩河综合治理工程(青凤段) | 重庆沙坪坝 (略) | 沙坪坝区青木关镇、凤凰镇 | 重庆 (略) | 本项目位于沙坪坝区青木关镇、凤凰镇,工程治理河道总长度为16.131km,包括青木溪6.28km、袁家沟1.412km、况家坝沟1.349km、凤凰溪4.259km、张家湾沟0.992km、三岔沟河1.109km、工农水库生态湿地0.49km、皂角村湿地0.24km。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由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新建防洪护岸工程、已成堤防生态改造工程、生态湿地工程组成,其中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总长14.835km,新建防洪护岸工程总长9.1447m,已成堤防生态改造工程6.37km,生态湿地工程包括*m2工农水库湿地和209m2皂角村湿地。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86%。 | 1、废气:施工期通过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施工场地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对易扬撒物料予以遮盖,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淤泥干化场周边设置围挡等,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围堰施工废水经集水井处理沉淀后排放;砂浆拌合系统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拌和用水或拌和系统的冲洗;淤泥干化余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除尘或通过就近雨水沟排入河道;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区或周边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依托于青木关镇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程施工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设置在室内或有屏蔽的范围作业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废渣运至青木关镇、凤凰镇指定弃渣场;清理出来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淤泥干化后用于花卉、园林等绿化覆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工程开挖前进行表土保存;临时用地及时清理、覆土、生态恢复;不得随意在河道内采砂挖石,禁止向河道排放废水及倾倒废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