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鸿源集团 (略) 委托深圳 (略) 编制的《福建鸿源集团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烤盘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完成,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并公开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全文:
(一)项目概况
福建鸿源集团 (略) 原厂址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灿坤工业园。建设单位于2009年12 (略) (略) 编制《年产铝液1.5万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0年6 (略) 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并于2010年9月通过“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于2015年9月投资 200万元,用于年产200万套烤盘项目建设,委托厦门阳光 (略) 编制《年产200万套烤盘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5年11月取得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安局的批复,并于2017年3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于2020年9月9 (略) 开普 (略) 编制完成《福建鸿源集团 (略) 年产200万套烤盘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1月12 (略) 生态环境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审批,并于2022年2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现由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灿坤工业园已进行开发,建设单位将年产200万套烤盘建设项目搬迁至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昆路35号,总建筑面积10090.98m2,总投资600万元。
(二)建设单位:福建鸿源集团 (略)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现场调查、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取得环评工作所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工艺可行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选址合理性给予评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与我公司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福建鸿源集团 (略)
2024年0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