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226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207室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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