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现对本项目询比文件进行补遗变更,调整内容如下:
一、原询比文件中“第一章 采购公告”中,“3.供应商资格条件”“(2)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 (略) 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变更为“(2)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二、原询比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1.1.1 本合同包的质量要求:防雷检测服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略) (略) 委颁布的有关工程检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安徽省下发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最终取得加盖CMA认定的《建筑物(供电设备)防雷接地装置检查合格报告》。”变更为“1.1.1 本合同包的质量要求:防雷检测服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略) (略) 委颁布的有关工程检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安徽省下发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最终出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
三、原询比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内容”中,四、关于检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以施工合同要求和《国家及有关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为质量评定,最终取得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变更为1.本工程以施工合同要求和《国家及有关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为质量评定,最终最终出具防雷接地装置检查合格报告。”;五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2.本项目检测完工经 *** 方服务区与 *** 方共同确认(付现场检测项目确认单), *** 方出具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的检验检测报告2份后,由公司统一结算费用并支付至合同金额。( *** 方应向 *** 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变更为“2.本项目检测完工经 *** 方服务区与 *** 方共同确认(付现场检测项目确认单), *** 方出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2份后,由公司统一结算费用并支付至合同金额。( *** 方应向 *** 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原询比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清单”中,“1.防雷检测服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略) (略) 委颁布的有关工程检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安徽省下发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最终取得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的检验检测报告2份。”变更为“1.防雷检测服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略) (略) 委颁布的有关工程检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安徽省下发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最终出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2份。”
其余内容不变。
此公告视同询比 (略) 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知悉。我们对询比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采购人:安徽省 (略) 服 (略)
地址:合 (略) (略) 皖通科 (略) 楼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 ***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