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 汇 (略) 将于2023年9月20日10时至2023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汇 (略) 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汇 (略) ,法院主页网址:http://**— (略) 页面:http://**),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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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 (略) 播州区龙坑镇共青社区南湖秋韵3座2-7-1号房产(建筑面积:125.29平方米)
起拍价:*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展唐助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展唐助拍”自助预约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特别提醒:
1、办理过户登记所产生的税费按照税法规定,依法由买受人承担的部分,买受人自行承担,依法由出卖方(被执行人)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在十 (略) 进行退还,逾期未退还视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如流拍进行以物抵债时,申请执行人接受以物抵债后,税费承担方式同拍卖成交一致,申请执行人所垫付的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作为申请执行人未受偿部分继续执行;2、未结清的水电、燃气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接受以物抵债人)自行承担;3、本次拍卖的仅为房产及不可移动的装修部分(详见评估报告)。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 (略) 联系。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9月2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略) 汇 (略)
收款银行:交 (略) 分行营业部( (略) 贵阳营业部)
收款账号:*172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5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展唐助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展唐助拍”自助预约看样。
预约看样、过户、办证事宜由“展唐助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钟林林:*。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汇 (略)
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