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拍卖公告
标的物详情
拍品名称 | 坐 (略) 258弄65号202室 (略)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 (略) 不动产登记簿 | |
拍品情况 | 被执行人:陈某某, 工商登记状态:存续;纳税人税务登记状态:正常 | |
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无 |
钥匙/占用情况 | 有钥匙,有人居住 | |
面积 | 134.97平方米 | |
共有人及共有情况 | 按份共有:陈某漫(2/3)、陈某臻(1/3) | |
产权证号 | 沪(2020)徐字不动产权第*号 | |
欠费情况 | 未查询到公用事业费欠费,如有,以相应公用事业部门出具账单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或开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 |
权利限制状况 及抵押状况 | 已查封( (略) (略) )、未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瑕疵情况 |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本标的可能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等费用按相关法律 (略) 理。 拍卖成交款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2.拍卖标的房屋如内部结构发生变化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恢复原样,恢复原样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测绘费等)均由买受人全额支付。若因违法、违章建筑,可能发生的行 (略) 罚(包括拆除、恢复原状等义务)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而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 4.拍卖标的内原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5.拍卖成交后,若有户籍登记、工商注册等情况,法院不负责户籍登记的迁移、工商注册注销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6.买受人须在签收过户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在合理时间内办理完成标的物过户手续,由 (略) 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拍卖成交价并非唯一计税依据,办理过户手续时,所涉计税基数、税项、税率、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 (略) 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 (略) 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 4、如共有人参与竞买,仅需缴纳房款的三分之二,但是竞买保证金仍需按规定正常缴纳。 | |
本案案号:(2023)辽10执322号 |
(略) (略) 定于2024年12月21日10时至2024年12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 (略) 258弄65号202室 (略) 。一拍流拍价为*.8元,二拍起拍价为*.24元,保证金:*.42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为个人的,其本人及家庭须符合当地购房政策的要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如出现占用情况,法院将配合竞买人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法院统一安排时间看样。详见实物照片(咨询电话:0419-*。仅限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 (略) 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共竞买人参考。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过户及户口迁移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财产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限不能确定。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 (略) 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应交纳或补交的相关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本院不负责承担和协调因过户涉及的一切款项。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本院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票据,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据),原产权证作废公告费、与标的物有关的欠费(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车位管理等欠费)及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费用全部由买受 (略) 理。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税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具体费用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竞价程序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且符合竞买条件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 (略)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2月29日15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案件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辽阳分行营业部,账号:*2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略) 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 (略) 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 (略) 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 (略) 银支付限额,建议 (略) 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1659.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咨询电话:0419-*
法院监督电话:0419-*
联系地址: (略) (略) 八一街46号
网址: http://**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