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荔北中队营房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 (略) 交通管理大队 | ||
(略) 域 | 大荔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3日 18:1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 (略) 802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 (略) 705室) | ||
预算金额 | ¥19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3-* | ||
采购单位 | 大 (略) 交通管理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荔县洛滨大道西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 091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 (略) 7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3-* |
项目概况
荔北中队营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 (略) 7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荔北中队营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 (略) 交通管理大队荔北中队营房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
合同包最高限价:1,*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警察业务用房施工 | 荔北中队营房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 (略) 交通管理大队荔北中队营房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为建筑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 (略) 交通管理大队荔北中队营房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2)提供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须在本单位注册,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无违法失信查询结果,同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 (略) 7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 (略) 8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 (略) 8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勘查现场、了解详情。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供应商可自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电子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 (略) 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大荔县洛滨大道西段
联系方式:王先生 0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 (略) 705室)
联系方式:0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13-*
(略)
202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