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打造来宾精品艺术,努力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根据《 (略) 政府购买公益性舞台艺术精品实施办法》(来政办发〔2017〕33号)精神,拟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向社会购买一批艺术精品,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购买项目
通过政府购买的公益性舞台艺术作品类别为:器乐、小品、彩调小戏等舞台艺术门类,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或是具有进一步提升价值的作品。
二、购买数量、作品内容要求、供给主体条件及申报要求
(一)购买数量
2023年拟购买器乐类节目1个、小品类节目1个、彩调小戏类1个,共3个。
(二)作品内容要求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中国梦为主旋律的文艺作品。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主题鲜明、思想健康、积极向上的、 (略) 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舞台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服务。
2.反映来宾重大现实或历史题材,特别是本土重大题材的文艺作品。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表现最美人物,宣传来宾道德模范,传播来宾好声音,讲好来宾故事的优秀作品。
4.反映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反映来宾地域特色及民族文化底蕴的文艺作品。
5.具有冲击国家级、自治区级文艺大奖潜力,能够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文艺作品。
(三)供给主体条件
1.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 (略) 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
2.区内外各级各类文艺团体和具有艺术策划、创作能力的个人。
3.国家机关及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供给主体。
(四)申报要求
申报购买项目的单位或个人须认真填写并提交《 (略) 政府购买公益性舞台艺术精品申报表》,附剧本(脚本、提纲)、方案书等展示说明构思设计、表演效果的文字或音像资料,报送评委会办公室评审。项目经评审确定供给主体,项目实施单位或个人与购买主体签订购买合同,具体规定项目实施事项,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三、作品价格
器乐类:每个作品创作费控制在5万元以内;小品类:每个作品编剧费控制在5万元以内;彩调小戏类:每个作品编剧、作曲费控制在5万元以内。
四、购买方式
鉴于舞台艺术作品的多样性和特殊性,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成立专门的评审机构,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购买主体。供给主体确定后,购买主体与供给主体签订合同。供给主体按合同履行提供舞台艺术作品的创作生产服务义务,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严禁转包行为。
五、购买资金拨付方式
购买资金分为创作生产、验收两个阶段分批拨付给主创单位或个人。经评委和评选确定为采购节目后付款60%,在验收、完成规定演出场次后付款40%。
六、作品投递方式
地址: (略) 兴宾区人民路8号(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赵凤静,联系电话:0772-*、*
邮箱:*@*63.com
作品截止日期:2023年7月10日18:00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202 (略) 政府购买公益性舞台艺术精品项目申报书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