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事办作者:陈铭发表时间: *** 访问次数: * 7
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为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教育工作中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进 * 步加强师德教育,决定在全区开展区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区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参评对象和评选条件
区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 (略) 和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作出 * 定成绩的教职工,评选重点是教学第 * 线的教师。
区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评选条件为: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本职工作。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
2、关心爱护学生,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重视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学生个性发展。
3、作风正派,踏实,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具有较高业务水平,所教学科的学生成绩较好。
* 、推荐评选方法和要求
要认真掌握评选条件, (略) 推荐程序,严格考评,择优推荐,逐级申报。要注意发现和推荐近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对 (略) 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率占本校教职工总数的 * %以上方可申报),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1、要向广大教职工宣传推荐评选条件和方法,充分发扬民主,把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结合起来。在推荐中,要注重教职工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 (略) 作出的成绩和贡献,要注意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表现,充分发挥评选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把真正优秀的教职工推荐上来。
2、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审的方式,在各校提出推荐人选基础上, (略) 根据各方面条件综合,确定优秀名单。
3、各校在推荐对象上报前应在本单位张榜公布,区级先进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凡有从事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臆造散布或传播有损教育教师形象 (略) 为的,不得评选推荐。拟表彰人选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法、违纪、 (略) 为,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表彰资格,并不再替补。
* 、上报材料和时间
推荐名额见附件 * ,区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参评对象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 * ,主要事迹不少于 * 字,参评对象材料 * 式 * 份,7月 * 日之 (略) 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裘英,电话: *** , *** 。
(略) 市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