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属国有企业融资计划比选方案(修订稿)》的通知要求,龙岩 (略) (略) 债券承销机构比选工作,现将相关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参与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及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经营机构。
3. (略) 分类评价BBB及以上。
4.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备自2022年起成功承销发行福建省地方国 (略) 债券产品经验,并提供业绩清单(含wind资讯查询结果截图)。
5、仅接受联合体模式参选(一个联合体由2-3家证券机构组成,需注明牵头主承销商),联合体评比打分以牵头主承销商资质、业绩为准。单家证券机构仅可作为一个联合体的成员,不得同时参与多个联合体。
6.提供不少于2名注册发行、承销项目全职工作人员信息,工作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承销债务融资工作的经验,并须保证项目主要成员在项目实施期间的稳定性。
二、 (略) 债券主要要素
1.发行人:龙岩 (略) (AA+)
2.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
4.发行方式:分期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到期债务14亿元、补充流动资金6亿元(具体以审批为准)
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三、比选申请文件内容
1.初评比选应标函;
2.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业务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3.发行方案(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根据我司《 (略) 债券承销商初评比选方案》,提出发行要素等方面的建议和相关分析);
4.项目团队介绍(附相关团队能力证明材料介绍);
5.初评比选方案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6.上述文件均须加盖公章。比选应标相关文件的格式由比选申请人自拟,但内容不得与本文件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和抵触,否则视为无效。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请有意向参与上述债券发行承销的机构,将比选申请材料一式六份(正本1份、副本5份,均加盖公章),以密封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形式寄达或送达至龙岩 (略) 资金管理部,收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18:00前。收件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收件地址: (略) 新罗区龙岩大 (略) 交汇处交通综合大楼809室。
五、比选方法和程序
本次初评比选评审由我司根据相关规定成立评审工作小组,依据评审文件,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各申请人进行入围资格审核,并对入围机构相关比选材料按评分标准进行初评;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最终选择综合得分前3名的候选 (略) 国资委复选。市国资委根据《市国资委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略) 属国有企业融资计划比选方案(修订稿)>的通知》(岩国资[2020]3号)文件要求,依照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复选。复选结果经批复后,公司与中选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龙岩 (略)
2024年7月10日
附件:比选方案、应标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