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 (略) 智能工厂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风 (略) 智能工厂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东风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风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张湾区风神大道29号十堰工业新区B园东风零部件工业园。
建设规模:新建厂房34020㎡,贴建辅房4000㎡、动力站房2230㎡,建筑面积共40250㎡;配套建设公用动力、厂区道路、停车场等。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从项目准备阶段至项目质保期结束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现场协调及行政审批等的管理和控制。提供设计协调、项目建设过程、安全防护、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审计结算、备案等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和结算完成止。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5月30日,峻工时间2024年6月30日。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其他:付款方式按3:4:2:1,即合同签订后预付30%,主体工程完工后再付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余款10%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各阶段付银行承兑。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
(4)工程监理综合*级资质;
(5)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项合同金额160万元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绩。
上述业绩要求特别提示:(1)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2)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承包方必须和投标人名称完全吻合,否则不予认可。(特别提示:1)子母公司的合同和业绩不能交叉使用,否则不予认可;2)如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而与承包方名称不同时,应提供工商登记变更资料;3)因企业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的业绩认可,以新设立企业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资质时出具并认可的业绩分割、合并的证明材料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 (略) 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上述信誉要求特别提示:1)以上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前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2)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网上查询或其它方式查询核实递交文件的投标人的信誉承诺。3)投标人虚假承诺的,一经查实,其资格审查不合格;进入投标阶段的,其投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任何一方不满足上述信誉要求时,视同联合体各方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5项目团队的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的任意一项执业资格。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需包含安全、资料、建筑、机电、造价专业人员至少各1名,其中造价专业人员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投标人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已办理企业 CA 及法人 CA 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人在2023年4月1日23时00分至2023年4月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网址:http://**),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_info/detail?id=E8B26D724DC64BACB07179D76F53B53C)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方式: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9时30分。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6.投标相关事宜6.1投标人须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投标文件、加密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投标文件等业务。投标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
6.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
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qq群号*)咨询。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变更、补遗、中标结果通知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9.联系方式招标人:东风 (略)
地址: (略) 茅箭区东风大道76号
邮编:*
联系人:向琴
电话:*
电子邮件:*@*ttp://**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公园路63号
邮编:*
联系人:王彦骙
电话:*
电子邮件:*@*fmbidding.com
10.监管部门监管单位:东风 (略)
联 系 人:余云忠
联系电话:*
邮 箱:*@*ttp://**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