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第十五中学校舍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学校部门教室、宿舍、卫生间等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固安县第十五中学校舍设施维修改造,排除校园安全隐患。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合格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工期:30天
(略)
2025-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固安县第十五中学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