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高原青稞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使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基本情况,便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工程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高原青稞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察雅县吉塘镇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元,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230.1㎡,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勾调酒库1766.6㎡、陶坛酒库2048㎡、包装车间7312.4㎡、制曲车间+粮食库2744.88㎡、露天酒库2466.9㎡、综合楼(科研办公楼、多功能厅等)6134.6 ㎡、酒庄*.1㎡、垃圾用房29.4㎡、消防动力中心1087.3㎡、污水处理用房1060㎡、公共卫生间218.0㎡以及工艺管道、管网、事故池、道路、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优质青稞酒约1000吨,酒存储能力约6000吨。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张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察雅县吉塘镇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兰州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城 (略) 298号(中海国际大厦)1506室
4、公众 (略) 络链接: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将其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
6、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略)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