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力资源和 (略) 拟通过招标 (略) 提供服务,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面向社会公开选用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招标代理单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要求
根据采购单位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完成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协助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咨询等事宜。
二、报名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方面所必需的专业人员;
3、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4、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须在河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内);
5、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需提供资料清单
1、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与单位需提供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类似项目代理业绩证明(以国家 (略) 站招标公告截图为准);
5、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公司介绍(人员配备、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业绩等);
7、收费标准(报收费比例报价,不得高于国家标准比例报价的100%);
8、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
9、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1、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递交地点: (略) 中兴东大街115号五楼工伤保险科
3、联系人:刘冠华 电话:0319-*
逾期送达、没有密封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五、比选程序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由比选小组进行综合评比、公示,最终选定一家机构作为该项目的代理机构。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