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略) 于2024年6月24日印发了《 (略) 关于宣布失 (略) 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对1 (略) 文件宣布失效,自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按照省、市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相关要求,对现行有效的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文件实施单位提出清理意见,县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形成清理
结果如下:
一、保留文件41件(详见附件1),保留文件为有效文件,可继续执行。
二、废止文件1件(详见附件2),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作废。
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