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昌吉州海天 (略) 棉花加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昌吉州海天 (略) 棉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昌吉州海天 (略) ;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 (略) 昌吉回族 (略) 滨湖镇永红村昌吉州海天 (略) 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组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0日(共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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