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凤阳 (略) 年产(略)平方米不干胶标签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略)平方米不干胶标签生产项目
地点: (略) 凤阳县方正广场四号楼1-2楼
建设单位:凤阳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联系人: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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