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海淀区锦 (略) 1号楼谱尼测试中国总部暨研发检测中心大厦一层西北侧
公示时间:2023-11-09
受理时间:2023-10-2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物饲养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及实验和消毒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排风管道,经楼顶活性炭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26m。(废气净化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一用一备)。(2)废水:笼架清洗废水排至现有污水处理设备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温泉再生水厂集中处理。(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空调机和风机等,采用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及风机加装隔音罩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箱、废塑料膜、动物粪便及空调送风系统定期更换的废初效、中效过滤器。废包装箱、废塑料膜经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给相关物资回收部门;动物粪便经塑料膜收集排入化粪池,委托北京立 (略) 定期清理;空调送风系统定期更换的废初效、中效过滤器作为工业固废外运处置。危险废物:废实验耗材(废注射器、废实验一次性器皿、废弃口罩手套等)、动物尸体、废活性炭等。动物尸体使用包装袋密封包装后暂存于地上五层专用于贮存动物尸体暂存间的冰柜内;废实验耗材及废活性炭分类暂存于地下一层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北京金隅红树林 (略) 收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冯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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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谱尼 (略)
审批部门: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谱尼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