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义务教育学校2024-2025学年学生食堂肉蛋奶、新鲜蔬菜、干货及调味品供应配送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丽江恒业 (略) 受宁蒗彝族自治县小凉山学校的委托,对宁蒗县义务教育学校2024-2025学年学生食堂肉蛋奶、新鲜蔬菜、干货及调味品供应配送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次采购项目共涉及29所学校,采用“联合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其中,宁蒗彝族自治县小凉山学校为本次项目采购人代表。
1.1.项目编号:LJHY(公)-*
1.2.项目名称:宁蒗县义务教育学校2024-2025学年学生食堂肉蛋奶、新鲜蔬菜、干货及调味品供应配送项目
1.3.预算金额:约4051.*万元(实际资金以最终用量结算)。
1.4.最高限价(采购标的的单价):不得高于宁蒗彝族 (略) 场公允价格。
以市场平均零售价及批发价为基础,本项目采取折扣率招标,折扣率=(市场平均零售价(或批发价)-执行价格)/市场平均零售价(或批发价)*100%。
合同期限内,执行价格=市场平均零售价(或批发价)*(1-折扣率),不得上浮。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1.5.采购需求:提供29所学校学生食堂早餐、午餐、晚餐所需食品原料(除米、面、油外)采购及配送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1.6.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采购活动结束止),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及项目学校需求随需随送(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1.7.交货地点及配送时间:(1)交货地点:全县29所义务教育学校;(2)配送时间:按双方约定时间送达*方指定地点。
1.8.质量要求:所配送物资须符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猪肉卫生标准》*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1.9.付款方式:本项目统一采购,各学校每月按实际供货量自行支付货款(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 (略) ”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没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 (略) 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
2.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②提供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不足 1 个月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材料)。
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2.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2.2.投标人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及配备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一般应安装车辆行驶轨迹监控、装卸视频监控等设备,能够按时限配送,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健康证需在有效期内);
2.2.3.投标人所供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2.4.所有配送物资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如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时,供应商需承担随之带来的一切后果;
2.2.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除外。
2.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成员。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本项目对应政策所适用行业为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请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3.3.1时间:2024年08月28日--2024年09月0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3.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
3.3.3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到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 (略) (略) 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采购文件。 (略)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4.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4.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略) 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4.3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4.4开标地点:宁蒗彝 (略) ;
4.4. (略) 址为:http://**#/homePage;
4.4.6开标方式:本 (略) 上远程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
(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 (略) 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②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 (略) 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6.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 (略) (http://**)、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上发布, (略)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6.2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收费标准计算,以中标价为基准价进行计算后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7.1采购人
采 购 人(牵头单位):宁蒗彝族自治县小凉山学校
地 址:宁蒗县泸沽湖大道旁
联 系 人:罗忠发
联系电话:*
7.7.2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丽江恒业 (略)
地 址:宁蒗县碧水雅居11-2-4
联系人:樊超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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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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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宁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0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