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市 *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 * 标段 — 第十 * 标段)已由 (略) 省农业农村厅以湘农发[ * 号、湘农发[ * ] * 号立项和 (略) (略) 以潭农函[ * ] * 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略) 。 (略) 条件, (略) (略) 门备案, (略)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略) 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市 *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 * 标段 — 第十 * 标段);
2.2建设地点: (略) 市东郊乡、龙洞镇;
2.3 建设规模:新修机埠及设备安装、修筑拦水坝、修建灌水渠、田间渠、改造排水渠等;
2.4 项目投资:约 * . * 万元;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 要求工期: * 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分为 *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 * 标段-第十 * 标段;各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标段号 | 项目位置 | 备注 |
1 | 第 * 标段 | (略) 市东郊乡长丰村 | |
2 | 第 * 标段 | (略) 市东郊乡横洲村, (略) 市育塅乡新横路村、扎桥村 | |
3 | 第 * 标段 | (略) 市东郊乡花亭村、石竹村 | |
4 | 第 * 标段 | (略) 市东郊乡旺兴村、炭棚村 | |
5 | 第 * 标段 | (略) 市东郊乡 * 湘村、杨树村、金星村、花亭村王塘排渠 | |
6 | 第 * 标段 | (略) 市东郊乡花亭村王塘 | |
7 | 第 * 标段 | (略) 市东郊乡花亭村王塘排渠 | 本次招标为 第 * 标段 — 第十 * 标段 |
8 | 第 * 标段 | (略) 市东郊乡花亭村王塘排渠 | |
9 | 第 * 标段 | (略) 市东郊乡花亭村王塘排渠 | |
* | 第十标段 | (略) 市龙洞镇泉湖村、大田村 | |
* | 第十 * 标段 | (略) 市龙洞镇大田村大田支渠 | |
* | 第十 * 标段 | 龙洞镇大田支渠 | |
* | 第十 * 标段 | 栗山镇 (略) 村,潭市镇安全村、 (略) 村等 | |
* | 第十 * 标段 | 泉塘镇新汪村等 | |
* | 第十 * 标段 | 泉塘镇 (略) 村、双江村等 | |
* | 第十 * 标段 | 白田镇白田村、 * 迁村等 | |
* | 第十 * 标段 | 虞塘镇新林村、赤石村,山枣镇山枣村,中沙镇大杉村、和谐村等 | |
* | 第十 * 标段 | 壶天镇光辉村、大塘村等 | |
* | 第十 * 标段 | 金石镇 (略) 村、关东村、大湖村、 (略) 村等 | |
* | 第 * 十标段 | 毛田镇 (略) 村、东坪村、毛田村,金薮乡 (略) 村等 | |
* | 第 * 十 * 标段 | 棋 (略) 、水府村、余庄村、梅花村等 | |
* | 第 * 十 * 标段 | 梅桥镇上峰村、芭蕉村、富民村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 (略) 于有效期; (略) 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 (略) (略)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安全 (略) 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 * 年( * 日- * 日)要有 * 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经历(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 (略) 、 (略) 、 (略) 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类似项目的有效期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
3.3 投标文件中需载明法人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人 (略) 施工负责人应为同 * 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至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结束。如施工过 (略) 施工负责人发生变化则认定为工程转包,取消中标资格。同 * 项目委托人只允许投 * 次标;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具 (略) 为能力人。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 * 级(含 * 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3.3.1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被永久取消投标资格以及在全 (略) 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违法记录的,均不许参与本项目投标,经资格后审查实或公示期举报发现的,将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5 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和代为投标等虚假现象, * 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 (略) 损失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6 投标人中标后,不能 (略) 施工负责人,从报名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7 禁止围标、买卖投标人资格和转包 (略) 为。
3.8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 * 年 (略) 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 * 标段—第 * 十 * 标段)”其中 * 个标段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 (略) 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名单的或被 (略) 在“ (略) ”(www.credi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 (略) 名单的。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3. * 根据潭公管办【 * 】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 (略) (略) 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 (略) 为,评标时通过“信用 (略) ”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 (略) 为”的信用情况,对存 (略) 为的投 (略) 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 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 (略) 保函
5. (略) 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 *** )
5.3.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 * 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4 (略) 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4.1 银行保函必须是由投标人基本 (略) 出具的见索即 (略) 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 * 致,银行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4.2 (略) 人保管。
5.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 * 年9 月 * 日~ * 年9 月 * 日 * 时 * 分止(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公 (略) 网站(http:/ *** ) (略)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略) 络下载,其招标文件、 (略) 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 (略) 上投标确认。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 (略) 上发布的方式。 (略) 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略) 公 (略) 网站(http:/ *** )上发布。
6.4 (略) 在 (略) 公 (略) 网站(http:/ ***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 (略) 资料, (略) 通知。 (略) 信息, (略) 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 (略) 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 9年 * 月 * 日9时 * 分;开标地点为 (略) 市公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省招 (略) 、 (略) 市公 (略) 网站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 (略) (略) 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 (略) (略) 的监督。
*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 * 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 * 律无效,并赔偿 (略) 损失。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市桑梅路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湘 (略) 嘉亨茂 * 楼( (略) 分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