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 (略) 站、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芳深12HC回收承揽项目;
建设地点:黑 (略) (略) 昌德镇立功村西侧2.7km;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成后实现天然气处理、装车5×104Nm3/d,依据《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3.2.3条属于天然气压气站五级站场;依据《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第3.0.10条压缩天然气瓶车总几何容积36m3,天然气总储气容积11,688m3,属于三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整体属于CNG加气站与石油天然气场站合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大庆 (略)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志新
通讯地址: (略) 红岗区西街6号
电子邮箱:*@*39.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龙凤区欣凤学城一期商服A03-01
邮箱:*@*63.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以通过下方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随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评相关的意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拨打联系电话、信函或者公告提供的其他有效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