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 (略) 电梯更换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6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五章 综合评分法中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的技术部分中电梯主要配置的合理性 | 电梯主要配置的合理性(5分):所投品牌乘客电梯部件曳引机、控制柜、调速装置、门锁、安全回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需满足原厂原品牌,都满足得5分,其余满足一项得0.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或国家级相关单位出具的功能证明材料,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电梯主要配置的合理性(8分):所投品牌乘客电梯部件曳引机、控制柜、变频器、门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需满足原厂原品牌,都满足得8分,缺一项扣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或国家级相关单位出具的功能证明材料,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2 | 第五章 综合评分法中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的技术部分中产品的先进性 | 所投品牌制造商电梯的主要部件(如曳引机、控制柜、门机)获得过国际大奖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佐证,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所投型号产品的控制柜供电电压波动情况, 1、电压允许波动范围>±15%的,得5分; 2、电压允许波动范围>±10%的,得2分; 3、电压允许波动范围≥±7%的,得1分。(提供控制柜特种设备委托试验报告(控制柜型号与整梯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型号需要一致)原件扫描件。) | 所投标电梯品牌价值高、研发能力强,需提供曳引机、控制柜、门机的核心部件专利证明、软件著作权证明不少于6个。提供1项(曳引机、控制柜、门机)专利证明、软件著作权证明的得1.5分,提供2项得3分,3项全部提供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第五章 综合评分法中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的技术部分中产品的节能环保 | 所投品牌乘客电梯具有 TUV VDI4707 标准 A 级能效等级证书,TUV ISO25745 标准 A 级能效等级证书,同时具有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佐证,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所投型号产品获得TUV莱茵颁发的以下证书:VDI4707及 ISO25745测试标准A级能效等级证书、及2 PfG CH 0016 测试标准A+++能效认证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佐证,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所投品牌乘客电梯具有 VDI4707 标准 A 级能效等级证书,ISO25745 标准 A 级能效等级证书,同时具有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佐证,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所投型号产品获得颁发的以下证书:VDI4707及 ISO25745测试标准A级能效等级证书、及2 PfG CH 0016 测试标准A+++能效认证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佐证,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4 | 第五章 综合评分法中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的技术部分中产品的稳定性 |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检测能力范围内含电梯曳引机(需含电机耐压、电动机能源效率、振动、电机绝缘电阻)检测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检测能力范围内含电梯曳引机、控制柜、门机的检测,提供3项得5分,提供2项得3分,提供1项得1份,未提供不得分。 |
5 | 第五章 综合评分法中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的技术部分中不锈钢材质 | 所投品牌乘客电梯不锈钢材料要求,提供发纹不锈钢的测试报告需具备如下测试要求:1、符合GB/T 1771-2007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盐雾测试;2、符合GB/T 10125-2012人造气氛腐蚀试验;3、不锈钢化学成分分析,拉伸测试,参照RoHS指令2011/65/EU《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以及《JIS-Z-2241:201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方法》(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所投品牌电梯不锈钢材料,投标方需提供国标标准的304不锈钢,厚度1.5mm的佐证材料,未提供或不达标不得分。 |
6 | 第五章 综合评分法中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的技术部分中钢丝绳 | 所投品牌电梯的钢丝绳能满疲劳试验测试合格次数最优的得2分,测试合格次数次优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所投梯型的型式试验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将本条删除。 |
7 | 第五章 综合评分法中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的商务部分中交货期或交付实用期 | 1.投标文件列出的设备制作期、施工工期占4分:设备制作期在招标要求的50天内用时最短的得1分,用时倒数第二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2.施工工期在招标要求的40天内,满足招标文件“管理要求”中①-⑦项前提下,用时最短的得1分,用时倒数第二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3.电梯安装按合同约定时限交付使用的(通过行业部分验收合格后)得1分,逾期不得分。(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履约合同中将对以上3项进行违约约定) | 1.设备制作期在招标要求的40天内用时最短的得1分,用时倒数第二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2.施工工期在招标要求的50天内,满足招标文件“管理要求”中①-⑦项前提下,用时最短的得1分,用时倒数第二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3.电梯安装按合同约定时限交付使用的(通过行业部分验收合格后)得1分,逾期不得分。(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履约合同中将对以上3项进行违约约定。 |
8 |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中一、项目基本情况的合同履行期限 | 电梯生产到场期不超过50个自然天,施工工期40个自然天。 | 电梯生产到场期不超过40个自然天,施工工期50个自然天。 |
9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3年7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 2023年8月2日 11:0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尔塔拉蒙古自 (略)
地 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青得里大街257号 (略)
联系方式: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锦绣路6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0室。
联系方式:0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新杰
电 话: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