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东汤镇二期)补充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东汤镇二期)补充设 (略) 水利厅批准建设,项目招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建 (略) (略) 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东汤镇二期)补充设计
标段名称: 凤城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东汤镇二期)补充设计施工
2.建设地点: (略) 东汤镇
3.资金来源: (略) 县自筹。
4.建设规模:对原安家沟水源渗渠及其下游约300米处蓄水方塘进行改扩建,扩建后调节库容为7065立方米;改建原安家沟水源反滤层长20米,宽8.5米-14.54米,下游左岸修建护岸长170米;蓄水方塘处修建混凝土重力坝长91.2米,左岸修建护岸长200米,库区内设集水井1眼,渗管2根各长20米;下游管道防护工程长590米,修建配水管线长1341米,沿程设置检修阀井43座,止回阀井1座;修建穿路管涵1座,长12米;拆除恢复混凝土、沥青路面分别为450、605平方米。
5.主要建设内容:1、原蓄水池至下游库区在河道左岸修建重力式混凝土挡墙170m;2、扩建安家沟水源(内容包括:新建挡水坝81.2m、溢流坝10m、坝区内修建集水井一座,2根直径0.8m取水渗管总长40m;库区左岸修建库区防护墙200m);3、新建管线防护工程590m,管线防护形式为重力式混凝土挡墙等。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7.工期:2023年8月1日开工,2023年11月30日完工,共计121日历天 (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水利厅颁发),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投标人应当在水利部 (略) 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略) (略) 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水利部平台或辽宁平台登记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3年6月30日13时00分起至2023年7月5日17时止(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3.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四楼);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4万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2023年7月20日14: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略) 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董主任
电 话:0415-*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金正大工程 (略)
联 系 人:盖先生
电 话: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