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纳雍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09日13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P*CI
项目名称:纳雍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最高限价(元)(如有):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纳雍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次招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纳雍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咨询单位,编制特许经营项目的“两评一案”及提供全项目的过程咨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纳雍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次招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2023年任意月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企业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为开标前任意时间);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证明。,若2 (略) ,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社保证明,若2 (略) ,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社保证明;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略) 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诚信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信用信息:①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1.7 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栏检索分别查询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记录,从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带网址完整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一时间段); 1.8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1.9.本项目资格要求: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级资信 1.10.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按格式要求); 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17时00分至2023年06月08日17时00分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上获取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13时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9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的缴费方式:由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金额为*万元整(¥10000.00 元 )。 (2)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在 2023年6月9日13:00 前从其基本账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未绑定成功,不能上传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 投标人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的,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否则不能上传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9 开户行: (略) 毕节分行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 4.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字符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前清晰,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绑定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标书费、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5.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2023年5月26日13点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参加投标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 询问联系电话:* 7.敬告: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电话:0857-*)。 8.办理CA、“标信通”APP 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 8.1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CA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 8.2办理“标信通”APP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 (略)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 8.3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 9.4 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 9.投标人应随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发出的澄清与更正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过程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操作,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纳雍县居仁街道办事处和瑞庭1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烨桦 (略)
地 址: (略) 纳雍县和瑞庭小区1栋3单元6-3室(项目一部)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松松
电 话:*
文件预览:
纳雍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公告.pdf
纳雍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次招标 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