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CS#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更正项:
(1)采购公告
(2)采购文件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更正前:
采购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登录山西省 (略) - (略) 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1.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 (略) - (略) 。
采购文件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8.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
(1)资格证明文件:
响应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格式见第五部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格式见第五部分);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多证合一);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备案信息);
磋商截止日期前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凭证;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五部分);
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磋商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②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磋商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报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③报价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报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④产品若为进口设备,须提供报价产品有效的代理证明或授权书(生产厂家授权,或国内代理商给出的授权,或其他有效代理的证明)和相关代理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报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可不提供);产品若为国产设备,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⑤产品若为消毒类设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⑥产品若为压力容器的,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略) 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磋商截止日期前上季度任意一次纳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证或免税证明;
磋商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基本养老)凭证;
按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1.综合评审
2.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总报价 | 报价合理有效、唯一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 |
2 | 响应函及响应一览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写,日期必须符合规定,且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
4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5 | 审计报告 | 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略) 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
6 | 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 | 磋商截止日期前供应商上季度任意一次纳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证或免税证明 |
7 | 社保凭证 | 磋商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基本养老)凭证 |
8 | 供货期 |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9 | 响应内容 |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更正后:
采购公告: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登录山西省 (略) - (略) 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1.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 (略) - (略) 。
采购文件: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8.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
(1)资格证明文件:
响应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格式见第五部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格式见第五部分);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多证合一);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备案信息);
磋商截止日期前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凭证;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五部分);
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磋商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②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磋商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报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③报价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报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④产品若为进口设备,须提供报价产品有效的代理证明或授权书(生产厂家授权,或国内代理商给出的授权,或其他有效代理的证明)和相关代理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报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可不提供);产品若为国产设备,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⑤产品若为消毒类设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⑥产品若为压力容器的,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按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1.综合评审
2.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总报价 | 报价合理有效、唯一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 |
2 | 响应函及响应一览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写,日期必须符合规定,且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
4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5 | 供货期 |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6 | 响应内容 |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248号 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永升 (略)
地 址: (略) (略) 801号( (略) (略) 西门对面往北300米)
联系方式:田霞0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霞
电话: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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