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略) 、现代农业园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 (略) 、 (略) 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 (略) 署,大力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一三三六”发展思路,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渝农发〔2017〕54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市级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八大产业链建设。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 (略) 委发〔2017〕4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粮油、蔬菜、畜禽、花椒、水果、茶叶、水产等产业产业链建设(蔬菜产业另外支持),推动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推进集群式发展,提高特色产业聚集度。因地制宜发展区域性特色产业,把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
(二)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坚持问题导向, (略) 规律,创新工作机制,解决瓶颈制约,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构建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能够长期稳定增收。
(三)扎实推进股权化改革。按照《关于印发《 (略) 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改办〔2016〕1号)要求,以建立健全更加紧密地利益联结机制、探索财政投入农业产业新机制、建立长效的持续稳定增收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主要内容,切实抓好股权化改革。
(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执法监管。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计划。扩大“ (略) ”创建规模,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完善农产品品牌扶持政策。
(五)高度重视规划引领。要根据全市产业 (略) ,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策划一批重点项目,建立滚动实施机制,以项目推动产业发展和环境条件改善。在项目策划储备中,要紧扣全市“371+X”的产业体系和“十三五”农业特色产业规划,突出本地支柱产业;加强产业发展区域规划,以规划引领项目,以项目引导投资,做到产业跟随规划走、项目跟随产业走、投资跟踪跟随项目走。
二、立项要求
立项方式:竞争立项、先建后补。
立项范围:粮油、生猪、花椒、茶叶、水果、水产、家禽产业。(水果类的柑橘产业另外支持)
三、立项条件
(一)申报的主体
从事农业产业化生 (略) 、专业大户、 (略) 、农业企业、 (略) 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 (略) 。应具 (略) (略) 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活动正常,带动能力强, (略) 地位和经营主体资格,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
2. 专业大户。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农户户均承包面积10至15倍的专业大户,需由当地镇(街) (略) 从事产业的规模、效益和带动作用的证明。
3. (略) 。必 (略) (略) 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带动农户50户以上, (略) 规模较大,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合理,民主管理落实到位。
4. 农业企业。必须是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具有一定带动作用的企业。
5. (略) 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机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生产管理、工厂化育苗(秧)等。
上述经营主体单位在申报资料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略) 门证明“复印属实”,且征信记录良好。
(二)支持的重点环节和区域
1. 重点环节。推进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产学研推”一体化发展。抓好产前良种(种苗)繁育、田间(生产)设施设备配套、技术推广(其费用控制在各产业扶持资金的5%-10%)及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关键环节,市场销售及品牌建设领域。 (略) 、 (略) 、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标准 (略) 。具体重点扶持环节要按照相应附件《申报指南》要求突出重点。
2. 重点区域。重点支持 (略) ( (略) )现代农业园、綦河片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黄庄现代粮油科技示范园、猫山富硒茶叶产业园、石笋山生态农业园、石门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吴滩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以及15个脱贫村。
四、补贴标准方式
(一)补贴标准。严格按照《 (略) 市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13〕69号)的有关规定,各区县(自治县) (略) 、种养大户、 (略) 补助资金不得少于市级切块资金的50%。为进一步推进股权化改革,项目补贴标准如下:对按照渝农改办〔2016〕1号要求参与股权化改革的新型经营主体,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农业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略) 不超过60万元, (略) 不超过30万元;对未参与股权化改革的新型经营主体,其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农业企业不超过60万元, (略) 不超过30万元, (略) 不超过15万元。自筹资金,企业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 (略) 、种养大户、 (略) 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补助标准按照《关于印发 (略) 市 (略) 区涉农项目建设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津财农〔2016〕29号) (略) ,道路建设按《关于调整生产(生活)便道硬化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津财农〔 * 号) (略) 。
用于农业产业贴息,使用要求参照附件4。
对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机械和设施设备,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其他市级以上财政补助项目资金总和不得超过同类型机械和 (略) 平均售价的50%。应按照项目名称设置项目资 (略) 细账,实行专款明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二)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基本原则是“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先建后补”。对已经建成的项目不予立项也不予补助;对经批准立项但不建设的不予补助。
项目管理实施按《关于印发《农业项目监督管理 (略) 》的通知》(津农委发〔2016〕86号) (略) 。
五、申报要求
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原则。各镇、街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不得代编代报。 (略) ( (略) )现代农业园区内的企业由园区统筹申报,园区内参加股权化改革的企业由 (略) 在的镇(街)共同申报。园区外的企业及园区内 (略) 、 (略) 、大户由各镇(街)申报。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镇(街)政府、农业园区办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 (略) 审查, (略) 文的严肃性和及时性。并加注意见(盖章)。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1. 不符合我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 (略) 在城市(镇)发展规划或工业园区拓展区域范围内的,农业设施用地需由当地政府出具证明。
2. 截止到申报之日计算一年内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3. 截止到申报之日计算一年内无故不参 (略) 门组织开展各项培训、会议、报表等,不服从管理的。
4. 凡有弄 (略) ,存在诚信缺失不良记录,负面爆光,涉及司法案件未结或租金兑现影响稳定的。
5. 有严重面源污染群众反映强烈尚未整改,或存在涉及农业生产安全隐患等其他情况的。
6. 同一项目实施主体同一年度内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的。
7. 凡2015年以前财政安排的农业项目到目前没有完成的项目实施主体。
8.未建立健全财务核算的实施主体。
坚持信息公开工作, (略) 会监督,提高管理透明度。项目申报受理前7个工作日, (略) 申报文件(通知、指南)。对补助项目要 (略) 评审,并保证评审工作在公平、公正 (略) ,重大项目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评审。拟扶持项目确定后,要在 (略) 区农 (略) 公示拟扶持对象名称、拟扶持项目、扶持内容、扶持金额、实施要求、所在地方及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等,公示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报送时间
* 日18点前(过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股权化改革项目优先立项。
(二)电子公文以实际上传时间为准,纸质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三)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6)。
(四)项目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请填列“粮油、生猪、花椒、水果、茶叶、水产、家禽”。
(五)《2017年切块区县现代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备案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六)项目由各镇集中申报,在申报请示中必须载明联系人姓名、 (略) 门、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等信息。文件附件应包括:项目申报请示、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
(七)每类项目有具体的项目书,请按附件申报指南要求申报,并报送区农委、 (略) (略)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