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7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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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西段576号4楼409室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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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024年11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附表:
2024年11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IGBT模块材料和封测模组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内市环审批〔2024〕34号 | 2024.11.27 |
2 | (略) (略) 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内市环审批〔2024〕35号 | 2024.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