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31日拟对浙江凯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套新能源汽车光学模具及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光学元件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3]18号 | 浙江 (略) 年产50套新能源汽车光学模具及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光学元件项目 | 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海景路 | 浙江 (略) | 浙江 (略) 拟投资*万元,新 (略) (略) 三门县沿海工业城的A-15-3地块,用地面积*m2,新建9幢生产厂房、1 幢办公楼,同时引进高速五轴加工中心、立式镗铣加工中心、数控卧式加工中心、五轴立式加工中心、注塑机、三坐标测量机等设备进行生产,形成年产50套汽车新能源光学模具及500万件汽车新能源光学元件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18亿元,税收预计4300万元以上。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 废气: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在单独的破碎间内,同时采取设备密闭,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涂装和擦拭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0m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噪声: 设计中尽量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在安装时,对各类生产设备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振、隔振措施,以此降低设备的运行噪声。在生产运转时应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固废: 金属边角料、一般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卖;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桶、废含油包装桶(润滑油、液压油)、废油漆包装桶、废酒精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手套和抹布、废擦拭布、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的粉尘、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含切削液金属切屑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在满足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废含油包装桶(润滑油、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在封口处于打开状态、静置无滴漏且经打包压块后用于金属冶炼;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2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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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