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奉节县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2023〕4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9-*-04-05-*,项目业主为 重庆 (略) ,建 (略) 级及以上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奉节县青莲镇、公平镇、石岗乡、康乐镇及夔门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防洪治理范围为青莲场镇、公平镇、石岗乡瓦坪村、石岗乡场镇、康乐镇、夔门街道,共31.31km,主要工程措施为护坡护岸、清淤疏浚、防汛应急抢险道路。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13345.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奉节县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后期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勘察周期:20日历天);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的要求。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招标人: | 重庆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略) 奉节县永安街道诗城西路400号 | 地址: | (略) 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11幢2层2-4号 |
联系人: | 张驰 | 联系人: | 肖文炳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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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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