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 * (略) 对富旺石业碎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磊达富鑫尾矿破碎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略) ,公告期为 * 日- * 日(7天)。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 (略) 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十日内向 * 明市建 (略) 或者 (略) 人 (略) 政复议,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月内直接向建 (略) (略)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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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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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 批复时间 |
1 | 富旺石业碎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 明环评建函〔 * 〕2号 | * 日 |
2 | 磊达富鑫尾矿破碎生产建设项目 | 明环评建函〔 * 〕3号 | * 日 |
* 明市建 (略)
* 日
附件1:富旺石业碎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2: * 明 (略) 关于批准富旺石业碎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附件3:磊达富鑫尾矿破碎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4: * 明 (略) 关于批准磊达富鑫尾矿破碎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