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和《 (略)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要求,结合铜官区发展需要,组织编制了《铜陵经济开发区西部片区一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成片开发的基本情况
本 (略) 铜官区西北部,铜陵经济开发区西部片区西部。片区具体位置东至铜冠铜材、铜陵有色热电、美芯新材料等企业,南至下马,西至长江岸线,北 (略) ; (略) 铜官区梅塘社区,总面积136.9573公顷,其中农用地69.7874公顷,建设用地56.7865公顷,未利用地10.3834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39.6236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成片开发必要性:成片开发 (略)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需要、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标的需要、满足片区与铜陵经开区西部园区产城融合的需要。
2、成片开发主要用途:成片开发区域内用地主要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港口码头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和防护绿地。
3、成片开发拟实现的功能:通过成片开发,主要实现的功能是物流仓储功能、交通枢纽功能。
三、规划符合性
成片开发区域位于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略) 自然资源厅“一张图”系统套合,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四、成片开发计划
成片开发区域内拟建项目包括物流仓储用地、港口码头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和防护绿地等,《方案》实施期限为2023-2024年,方案实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实施计划,成片开发计划具备可行性。
五、成片开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3.68%,全部为其他公益性用地。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 (略)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占比不低于40%的要求。
六、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方案》通过科学确定年度成片开发的规模、用途及规划强度,有利于实现布局集中、产业集聚、配套完善、结构完整的城镇建成区;有利于带动区域产业发展活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利于吸引优质项目和人才,为当地人民提供大量隐性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有利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七、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将按照《 (略) 人民政府 (略)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 (略) 人民政 (略) 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铜政〔2021〕2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2017〕31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略) 辖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意见》(铜政办〔2021〕8号)规定执行。
八、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铜官区分局(地址: (略) 铜官区木鱼山大道666号,邮编:*,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562-*)书面反馈意见。
附图:
1-铜陵经济开发区西部片区一片区土地报批成片开发方案-片区位置图
2-铜陵经济开发区西部片区一片区土地报批成片开发方案-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