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2024年- (略) 桶装水采购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 (略) 2024年- (略) 桶装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234),采购人为 (略) 吉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略) 2024年- (略) 桶装水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略) 2024年- (略) 桶装水采购项目具体包括:天然矿泉水(桶装)(18.9L/桶)预估数量6000桶,天然矿泉水(桶装)(5L/桶(每箱4桶))预估数量6560桶;天然矿泉水(瓶装)(350ml(每箱24瓶))预估数量(略)瓶。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估算金额(元) | 价款估算金额(元) | 增值税款估算金额(元) | 采购方式 |
1 | (略) 2024年- (略) 桶装水采购项目 | (略) | (略) | (略) | 公开询比 |
合计 | - | (略) | (略) | (略) |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天然矿泉水(桶装)(18.9L/桶)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为(略)/桶(不含增值税),天然矿泉水(桶装)(5L/桶(每箱4桶))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为(略)/桶(不含增值税),天然矿泉水(瓶装)(350ml(每箱24瓶))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为1元/瓶(不含增值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元) (不含税) | 预估数量 |
天然矿泉水(桶装)(18.9L/桶) | 桶 | 16.8 | 6000 |
天然矿泉水(桶装)5L/桶(每箱4桶) | 桶 | 7.5 | 6560 |
天然矿泉水(瓶装)350ml(每箱24瓶) | 瓶 | 1 | (略) |
1.3 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1年以来的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累计合同金额(略)元或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1)代理商响应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2)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
(3)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响应,同时参加响应的只接收制造商的响应。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1.4供应商具有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以《GB 8537-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为标准的所有产品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须提供相关报告的复印件。
2.1.5样品要求:根据询比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每种样品,样品不退还,样品要求详见下表:
类别 | 项目 | 规格 | 单位 | 备注 |
天然矿泉水 | 天然矿泉水(桶装) | 18.9L/桶 | 桶 | 提供样品数量为1桶 |
天然矿泉水(桶装) | 5L/桶 | 桶 | 提供样品数量为1桶 | |
天然矿泉水(瓶装) | 350ml | 瓶 | 提供样品数量为1瓶 |
2.1.6供应商所投产品包装上需明确标注“天然矿泉水”字样。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2.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9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2)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6)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根据询比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每种样品递交至 (略) (略) (略) 5 (略) (略) 园区并致电代理机构领取。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 (略)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略) /010-(略)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吉林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略) 5 (略) (略) 园区。
邮 编:(略)
联 系 人:张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略) 生态大街382号环球贸易中心2406室。
邮 编:(略)
联 系 人:朱志勇
电 话:(略)
电子邮件:zhuzhiyong.*@*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略)(略)-002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人:王瑞(略)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4年11月12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