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环办[2015]224号)要求,为提高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备案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图件:(1)企业环境风险源平面分布图,须标注种类和数量;(2)企业周边水系及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图,须标注污染物可能扩散途径及控制措施;(3)企业事故污染物内部控制图,须标注雨、清、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分布及走向,应急池容量、控制阀节点等应急设施(备)详细情况;(4)风险监控预警及应急监测图,须标注风险监控点位及监测因子和点位;(5)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图及联络表,须注明应急职责和联系方式。各类图件应清晰规范、要素齐全,比例恰当。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附录A中未列出的物质(经判定也不属于第八部分),是否可认定其不属于环境风险物质。例如金属钠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但不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附录A中,叔*醇为易燃物,也不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附录A中
回复是“有毒有害化学品种类多、数量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环境风险物质清单依据我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美国环保局《化学品事故防范法规》、我国历史环境事件中出现的污染物名录、欧盟《塞维索指令》等提出,第八部分按照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危害水环境物质等分类给出了环境风险物质临界量,对于不在附录A中的化学品,可不识别为环境风险物质。需要说明的是,随着研究和认识的深入,物质清单应不断补充、完善和动态更新。企业可根据自身涉及的化学品及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形,补充和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物质。”
但实践中,附录A中未列出的物质往往通过类比来确定其“临界量”,这种自行加码的行为要求原因较复杂。另外需提醒,风险物质的识别范围除了原辅料外,包含企业产品,危险废物、废气、废水等。
关于应急预案评审专家资格规定最明确的为《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中:
“4.3评审人员评审人员及其数量由企业自行确定。
评审人员,一般包括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的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代表、单位代表。其中,评审专家可以选自监管部门专家库、企业内部专家库、相关行业协会、同行业或周边企业具有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知识经验的人员,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一般应当回避。
评审人员数量,原则上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不少于5人,一般环境风险企业不少于3人;其中,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代表、单位代表不少于2人。”
关于评审人员职称,目前生态环境部,省厅并无明确要求。但同时属地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应从其规定。
事故应急水池容积相关行业要求:
行业 | 企业/工业 | 规范 | 规定 |
农副食品加工 | 淀粉 | 《淀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43-2014 | 当调节池兼做事故排放池时,其容积计算应考虑事故排放的容量。 |
制糖 | 《制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8-2012 | 按最大日平均时流量的8-12h废水量设计。 | |
冷库 |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 | 冷库氨压缩机配备事故水池。 | |
食品制造 | 味精 | 《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规范》HJ2030-2013 | 应能接纳最大一次事故排放的废水总量。 |
酿造 | 《酿造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5-2010 | 应大于事故时最大废水产生量,或大于24h的综合废水排放总量。 | |
冷库 |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 | 冷库氨压缩机配备事故水池。 | |
酒、饮料制造 | 饮料 | 《饮料制造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48-2015 | 接纳最大一次事故排放废水总量,调节池兼废水事故池至少保证1-2天的废水容量。 |
酿造 | 《酔造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5-2010 | 应大于事故时最大废水产生量,或大于24h的综合废水排放总量。 | |
纺织 | 纺织 | 《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25-2008 | 生产事故排水时应设置事故池,事故池容积应大于一次事故排水量或特定排水量。 |
纺织染整 | 《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 | 应大于一个生产周期的废水量,或大于4h排放的废水量。 | |
皮革毛皮羽毛 | 制革 | 《制革及皮毛加工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3-2010 | 建设含铬废水的事故贮池。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潭制品 | 人造板 | 《人造板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T50887-2013 | 化学品储罐(槽)区火灾消防水应设收集池;废水处理应设事故池。 |
电镀 |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 | 应能容纳12-24h废水量。 | |
家具制造 | 电镀 |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 | 应能容纳12-24h废水量。 |
造纸和纸制品 | 制浆 |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1-2012 | 按《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水池。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 | 电镀 |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 | 应能容纳12-24h废水量。 |
石油加工、炼焦业 | 焦化 | 《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2-2012 | 应设置事故池。 |
液氨储罐、煤气柜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査及审査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 钢铁焦化化产和液氨储罐、煤气柜;建设事故应急池。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 化学原料及化 学制品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责任保险指引》JR-2017 | 事故池是最大储罐容量的两倍。 |
染料 | 《染料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36-2013 | 按一次事故的最大排水量设防,可按大于一个生产周期的废水量或大于4h的废水量。 | |
合成氨 | 《合成氨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环办函[2014]979号 | 事故水池有足够的收集容量。 | |
磷肥 | 《磷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4-2018 | 废水处理站应设置事故池;厂区受污染 的消防水应收集到全厂消防事故水池中;有效容积宜按废水处理站设计水量的12h-24h平均时流量计算。 | |
硫酸 | 《硫酸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环发[2011J106号 | 储罐配有容积充足的事故废水收集池。 | |
烧碱、聚氯*烯 | 《烧碱、聚氯*烯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1-2016 | 废水处理工程应设置事故池;宜按无机废水、有机废水、活性氯废水、氯*烯废水、含汞废水、含镣废水分别设置;无机废水事故池容积宜按8h-12h平均时流量计,有机废水宜按12h-24h平均时流量计;氯*烯废水、含汞废水、含镣废水宜根据最大一次排放量计。 | |
氟化工 | 《氟化工行业废水和废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DB35T1626-2016) | 事故池有效容积应至少能够容纳12h事故排放的废水量。 | |
化学物质 |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 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 | |
有毒有害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 生产、储存或使用有毒有害的场所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 | |
医药制造 | 发酵类药 | 《发酵类药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44-2014 | 在生产车间应单独设置染菌倒灌废液事故收集池(罐)。 |
橡胶和塑料 | 橡胶 | 《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69-2016 | 突发事故产生的废水应排人事故水池,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的可兼做事故水池。事故水池容积随废水流失物体的体积、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事故水池的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 | 钢铁 | 《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2019-2012 | 综合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的容积宜考虑事故容量。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 | 有色金属 |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GB50988-2014 | 贮存和使用含重金属的液体和液氯、酸、碱等有害化学品的场所必须设置事故池。事故池容积应按车间最大液体储存容器的容积及其附属管道内的液体体积,以及消防冲洗水量累加确定。 |
粗铅冶炼 | 《粗铅冶炼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试行)》环发[2013]39号 | 各类储罐配有容积充足的事故废水收集池。 | |
铜冶炼 | 《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9-2018 | 铜冶炼废水处理工程应设置事故应急防范设施;有效容积按事故区域初期雨水量、消防用水量、物料泄漏量之和计算。 | |
铅冶炼 | 《铅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7-2018 | 铅冶炼废水治理工程应设置事故应急防范设施;事故池有效容积应考虑物料泄漏量、消防水量和降雨量。 | |
金属制品 | 电镀 |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 | 应能容纳12-24h废水量。 |
通用设备制造 | 电镀 |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 | 应能容纳12-24h废水量。 |
专用设备制造 | 电镀 |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 | 应能容纳12-24h废水量。 |
汽车制造 | 电镀 |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 | 应能容纳12-24h废水量。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 | 电镀 |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 | 应能容纳12-24h废水量。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造 | 电镀 |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 | 应能容纳12-24h废水量。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印制电路板电子工程 | 《印制电路板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8-2018 《电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GB50814-2013 | 印制电路板企业应设置应急事故池,应急事故池的容积应综合考虑发生事故时车间当班设备的最大排水、事故时消防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池的降雨量。事故池有效容积不宜小于最大一种废水处理能力6h的排水量;当事故池与消防排水收集池合建时,其容积不应小于一次消防产生的排水量。 |
仪器仪表制造 | 电镀 |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 | 应能容纳12-24h废水量。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 | 废铅酸蓄电池 | 《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 | 废铅酸蓄电池的资源再生装置应设置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控制系统外,还应配置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装置。 |
电力、热力生产 | 火电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査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 液氨和油罐区建设事故应急池。 |
和供应 | 发电厂和变电 站 |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DL/T5352-2018 | 当设置总事故储油池,其容量宜按其接入油量最大一台设备的全部油量确定。 |
水的生产和供应(工业废水处理) | 水污染 治理 |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 |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应设置事故应急池。 |
污水处理 | 《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3-2012 | 根据生产情况和废水排放周期等综合因素设置事故池。 | |
饮用水水源地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3-2015 | 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高风险区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 | |
环境治理 | 危险废物填埋 |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环发(2004)75号 | 应建渗滤液渗漏应急池。 |
卫生 | 医院 |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 | (略) 应急事故水池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100%, (略) 应急事故水池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30%。 |
煤炭开釆和洗选 | 选煤 | 《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21-2012 | 选煤厂应设置事故水池,并宜用浓缩机代替事故水池。 |
石油和天 然气开采 | 采油 | 《采油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41-2014 | 采油废水处理厂内应设置事故池。 |
黑色金属矿采选 | 钢铁 | 《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06-2017 | 选矿厂应设置事故池收集事故排放的矿浆。 |
有色金属矿采选 | 铜镍钴采选 | 《铜镍钴采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6-2018 | 铜镍钴采选废水治理工程应设置事故应急防范设施;事故池有效容积应考虑事故状态下最大液体泄漏量、消防水量和 降雨量。 |
交通运输、管道运输和仓储 | 公路 |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 | 公路桥梁跨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时,桥面排水宜排至桥梁两端并设置沉淀池处理。处理析面初期雨水或蓄集危险品泄漏物。 |
水运 |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018 |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必须设置独立的应急处置池,容积不应小于40m3。 | |
港口码头、危险品集装箱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査及审査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 港口码头罐区、危险品集装箱堆场等应建设事故应急池。 | |
石油库 |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 | 一级石油库1000m3,二级石油库750m3,三级石油库500m3,四级石油库300m3。 | |
港口 |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1-2007 | 液体散货码头储存区的事故消防污水应收集处置。 | |
石油库、石油储备库 |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和控制规范》(QSY08190-2019) | 石油库和石油储备库末端事故缓冲设施按一个罐组计。 |
本什么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即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形,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的模拟应对活动。再直白点讲就是企业在正常生产运营的时候组织一定人员进行的一种针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的“演较一般的企业可以选择桌面演练的形式,大型企业或者风险水平较大的企业选择实操演练,桌面演练可以作为实操演练的预演。 (1)桌面演练 讨论或模拟信息报告、指挥协调、现场处置、应急监测、演练流程、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等。 (2)实操演练 1)确定突发环境事件情形 a.突发环境事件情形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可根据企业需要确定。 b.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失控。主要为有毒有害气态或易挥发性液态危险.化学品泄漏引起的空气污染,可能对人员造成伤害的情景。 c.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失控。主要为液态或气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泄漏引起的空气、水体或土壤污染,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情景。 d.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失控。主要为腐蚀性危险化学品泄漏引起的水体或土壤污染、人员伤害或次生化学反应情景,重在体现对人员的安全防护。 e.危险废物失控引起污染。主要为因自然灾害或火灾次生的空气、水体或土壤污染,或两者组合的情景。 f.生产废水事故性排放。主要为因原水超过设计处置能力,或工艺设备故障,或停电,或操作失误等引起的超标排放事件情景。 g.生产废气事故性排放。主要为因管理失误、操作失误、装置故障引起的超标排放事件情景。 h.火灾爆炸事故次生环境污染。主要为火灾爆炸次生环境污染的情景。 i.环保设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为废水处理池维护检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人员中毒、窒息事故的情景。 2)预警与报告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发出预警信息,报告事件情况,成立应急指挥部,调集应急处置队*和相关资源,开展应急处置行动。 3)指挥与协调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对事件现场的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浓度和环境影响范围进行监测,为应急指挥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 4) 应急监测 制定应急监测方案(确定监测范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方法)、采样与分析、监测结果与数据处理、监测过程质量控制、监测过程总结等。 5) 现场处置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按照应急预案和现场指挥部要求对事件现场进行控制和处理,包括安全警戒、风险区域内人员疏散转移、污染源控制、危险物品转移、污染物拦截、污染消除等作业。 6) 应急通讯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在应急处置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进行音频、视频信号或数据信息互通。 7)医疗卫生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情景,调集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并开展卫生监测和防疫工作。 8)后期处置 根据环境事件情景,应急处置结束后所开展的现场洗消、伤员治疗、安全检查确认、事件原因调查、应急处置过程评估与总结、经济损失评估和相关善后工作。 依据演练记录和其他信息资料对应急演练准备、策划和实施等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分析,评估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参演人员的处置能力、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重点是描述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和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处置措施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演练总结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1) 演练基本概况;2) 评估应急能力;3) 演练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教训;4) 改进环境应急管理的建议 针对企业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中经常遇到的几个问题集中回答一下: (1)企业的安全应急演练是否可以代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答案是明确的,不可以,二者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例如,针对火灾事故的处置,安全主要关心的是人员、财产安全,而环境则进一步关心对环境的影响,二者相辅相成,无法替代。 (2)企业每次应急演练后是否必须重新备案? 不一定,在演练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订的情形,则需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进行修订,重大修订的,进行重新备案,个别内容修订的,直接调整预案即可。 (3)应急演练是否都要有“脚本”? 需要,有人说有“脚本”的话,应急演练不成“演戏”了,其实不然,既然是演练,就要有明确目的,需要制定演练方案,以保证应急演练在“可控”“有序”的范围内进行,如不设“脚本”,自由无序的进行,应急演练本身很可能发展成事故。“演戏”与否,根据企业应急演练的目的确定。 《企业环境应急演练技术规范》(DB 4112/T 299—2021)。 来源:环保365、环保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