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 (略) 第一中学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等6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鹤教体文〔2023〕3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 (略) 直教育系统因灾受损校舍、运动场地、建筑设施等安全隐患,提升教育基础设施安全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19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 (略) 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灾后重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37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鹤发改投资〔2019〕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同 (略) 市直3所中小学校运动场地能力提升项目(2311-*-04-01-*),项目 (略) 教育体育局。
二、项目建设地 (略) 兰苑中学、第二中学、第四小学等3所学校校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市兰苑中学、市第二中学、市第四小学等3所学校因灾受损运动场及校园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恢复重建。
四、项目总投资22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财政配套和自筹。
五、招标方案:依法对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规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附件是项目涉及学校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用能情况的说明等。
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八、项目建设内容要符合《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令第688号)规定。
九、请你单位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步工作,严格按照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项目监管、落实建设条件。
2023年11月10日
(供稿:社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