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国有门面5年期使用权
拍租公告
经镇雄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开拍租镇雄县国有门面5年期使用权。拍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详见下表:
拍租序号 | 门面位置 | 结构 | 用途 | 参考面积约(㎡) | 保证金(万元) |
1 | 镇雄县人民公园后侧商铺-1 | 砖混 | 商铺 | 16 | 0.5 |
2 | 镇雄县人民公园后侧商铺-2 | 砖混 | 商铺 | 16 | 0.5 |
3 | 镇雄县人民公园后侧商铺-3 | 砖混 | 商铺 | 16 | 0.5 |
4 | 镇雄县人民公园后侧商铺-4 | 砖混 | 商铺 | 16 | 0.5 |
5 | 镇雄县人民公园后侧商铺-5 | 砖混 | 商铺 | 16 | 0.5 |
6 | 镇雄县人民公园后侧商铺-6 | 砖混 | 商铺 | 16 | 0.5 |
7 | 镇雄县人民公园右侧商铺 | 砖混 | 商铺 | 60 | 1 |
8 | 镇雄县凤翅山森林公园商铺 | 实木 | 商铺 | 22 | 0.5 |
二、竞租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民(自然人)。
三、报名提交资料: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保证金银行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民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银行凭证。
四、预交竞租保证金(人民币):按标的简介标准预交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由竞租人自行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 (略) 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镇雄县支行
银行账号:*51
五、预交竞租保证金以银行凭证为准(交纳人名称与竞租报名人名称必须一致),预交竞租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16时30分。成交的保证金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份,未成交的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六、竞租报名人符合条件,证照证明齐全,查验拍租标的并接受标的现状;获取《拍租文件》并接受文本内容,按时足额预交竞租保 (略) 签订《竞租报名合同》,取得竞租资格,参与竞租活动。
七、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八、报名地点:镇雄县和谐饭店一楼大厅。
九、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29日。
十、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十一、拍租时间:2023年8月30日上午9时00分。
十二、拍租地点: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1号楼会议室(原烟草公园内)。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申时健:*,王玲:*。
特此公告
(略) 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略)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