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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3)川0181执恢164号
本院定于2023年7月17日10时至2023年7月18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略) 幸福镇奎光路184号16栋1单元7楼13号 | ||
起拍价:14.21万元 | 保证金:2万元 | 加价幅度:0.1万元 | |
财产所在位置 | (略) 幸福镇奎光路184号16栋1单元7楼13号 | ||
不动产权证号 | 监证* | ||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 江x(2023)川0181执恢164号 | ||
所有方式 | 单独所有 | ||
规划用途 | 住宅 | ||
实际用途 | 住宅 | ||
朝向 | 以实际为准 | ||
建筑面积(㎡) | 60.70㎡ | ||
总楼层 | 7层(步梯) | ||
所在楼层 | 7层 | ||
户型 | 2室1厅1卫 | ||
装修情况 | 简装(以实际为准) | ||
租赁情况 | 无 |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财产占有情况 | 空置(以现状为准) | ||
瑕疵情况 | 1. 本次拍卖财产地址为产权登记地址,如与现状有出入,最终以拍卖成交后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2. 该房屋为房改房,房龄较久。请买受人务必亲自到房管局了解能否过户。一旦购买,视为认可并自愿承担不能过户的法律后果。 | ||
特别注意 | 如需咨询贷款业务或拍卖、代办过户等业务,请联系咨询电话:*。请竞买人不 (略) ,以免第 (略) 、 (略) 提供服务,避免上当受骗。 |
注:司法 (略) 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 (略) 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成都精至诚房 (略) 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总价为*元。依据评估形成的成精房评【2023】报字第04-0006号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及房屋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如需咨询贷款业务或拍卖、代办过户等业务,请联系咨询电话:*。请竞买人不 (略) ,以免第 (略) 、 (略) 提供服务,避免上当受骗。
4.本院负责交付房屋。
5.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双方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6.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7月1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7月1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七、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并将此拍卖公告张贴于拍卖财产显眼处。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次日起十五日内(2023年8月2日前) (略) 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尾款者一律按悔拍处理,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 (略) (略) 支行营业室;账号:9558 8544 0201 4812 757;转账时务必备注:(2023)川0181执恢164号)。款项交付后应 (略) ,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 (略) (地址: (略) 都江堰大道29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自行联系承办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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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一、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本院已委托四川 (略) 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 (略) ”或登录http://**网站自助预约,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咨询电话:400 880 5153。
预约看样请联系拍卖人:*(天府法拍)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400 880 5153
监督电话:*(工作日:9:00-17:00)
(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 (略) 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都江堰大道297号
(略) (略)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