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有限公司关于 (略) 县灵渠(南渠)二期(K2+000-K4+400段) (略) 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和桂建标〔2016〕17号的规定,按一般计税法计价:
本工程预算经 (略) 立 (略) 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 .12元[其中:预算价 *** .63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 .53元,规费 *** .76元( (略) 会保险费 *** .23元,其他61680.53元),增值税 *** .20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 .63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 .53元,规费 *** .76元( (略) 会保险费 *** .23元,其他61680.53元),增值税 *** .2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 (略) 控制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 (略) 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