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3年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造价
二、澄清内容:
1、造价咨询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工程勘察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排水、给水、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4、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3人;
5、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1人;
6、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1人;
7、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负责人作为本项目总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8、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11时00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请各投标单位依照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并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对本文件有异议请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我单位进行提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略) 场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54-*
招 标 人: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45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