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黄岩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2-12-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黄岩区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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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略)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 (略) 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整改督察反馈意见。 (略) 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逐一建档立案、逐项明确整改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 (二)持续提升区域联动治理。坚持目标导向,针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乱堆放,修造船行业整改质量不高等问题,建立跨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匹配,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转型,建立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机制,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污染防治能力和环境治理能力。 (三)加强区域固废处置能力。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协同处置项目建设,确保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产生与消纳能力相匹配。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补足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缺口。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四)不断完善问题发现机制。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模式,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逐步完善问题发现及时、预警溯源精准、分析研判科学、案件查办高效的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和处置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站位,抓好整改 1.坚定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形成党委统筹、政府主导、部门落实、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坚持从严从紧, (略) 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倒排计划,挂图作战,动态销号,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按期保质完成。 2.加大信访交办件的核查和盯办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落实体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级交办信访件的核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信访件,建立督办和盯办工作机制;对未办结的信访件,制定整改方案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群众的安抚和解释工作。 3.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二)补齐短板,消除隐患 1.加快推进固废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固废处理设施监管。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落实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规范化处理处置,保障处理后的渗滤液达标排放,加强垃圾焚烧厂监督管理,消除环境风险隐患。落实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补足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缺口。 2.全面排查历史垃圾堆场,巩固整治成效。借助无人机等技术逐片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排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非正规堆放点。将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非正规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考核,围绕排查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定期清单化推进整改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设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固体废物等违法倾倒举报热线,通过智慧化监管平台对垃圾处置进行全程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倾倒行为。 3.全面规范混凝土行业,杜绝建筑渣土、泥浆等违规倾倒行为。制定混凝土行业整治规范,对全区范围内混凝土企业进行集中整治,推动混凝土行业优化升级。开展建筑垃圾、渣土违规倾倒大排查大整治,委托相关单位对地块内遗留建筑垃圾、渣土等进行处置、清理。科学布局混凝土行业,统筹产业协同发展。加强商品混凝土行业调控与指导, (略) 场秩序,从根本上扭转混凝土行业监管不力的局面。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实现建筑垃圾、渣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4.依托“ (略) ”建设,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协同处置项目建设,确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地,确保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产生与消纳能力相匹配。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补齐固废处置消纳能力短板。 (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管 1.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高度重视举报奖励工作,将其作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推进举报机制优化工作,整合优化“12369”环保举报热线、微信、网络、来信、来访等平台或途径,做好举报受理、案件查处、实施奖励等相关工作衔接。强化宣传培训,向社会公开举报奖励的有关规定、举报的途径和渠道。将举报奖励制度作为宣传工作重点,开展持续性宣传。加大受理举报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政策运用能力,提升举报奖励制度实施效果。 2.促进行业智慧监管,提升环保监管能力。加快建设医化园区智慧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深化医化、电镀、印染三大行业的智慧监管体系,摸索完善科学的园区大气、水特征污染物溯源体系,提高环境事件响应速度。总结前期经验,*续推广其他行业的过程监控措施,提升环保智能监管能力。对照《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环办执法[2020]35号),黄岩区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机构配备相应的标准化装备。 3.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加强联动协同解决。逐个问题明确主体责任,实现“交办-整改-审核-销号”模式闭环管理。层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巩固,建立跟踪督导机制,完善调度、对接、督查、通报、约谈、销号等工作机制,加强过程控制,实行闭环管理。强化数字赋能,健全问题发现、系统治理机制。推进“三化”建设(提升社会化发现能力、提升智能化发现能力、提升专业化发现能力),建成问题发现及时、预警溯源精准、分析研判科学、案件查办高效的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查处体系,实现环境污染问题及时、精准、科学、有效管控。 (四)聚焦重点,提升能力 1.加强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强化和推进化工、医药、船舶、拆解、电镀、橡胶、砂石、混凝土等行业企业综合整治,严格把关整治内容,积极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企业入园,2022年底全面完成全区重点行业整治验收销号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巩固整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2.着力解决历史遗留和老大难问题。对污染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相关措施、有序推进整改;对历史遗留的非正规填埋场问题,结合实际,科学评估,落实风险管控等相关要求,确保不产生次生环境污染。 3.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起诉和惩处力度,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强化对企业污水超标纳管等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分类推进修造船、表面处理、金属拆解等行业环保设施建设运行专项整治,健全完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长效管理机制,依法依规惩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4.完善环境管理机制。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加强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裁量权行使规则,健全宽严相济的执法机制。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环保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5.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医化园区特征污染物溯源体系、智慧监管平台的建设。出台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支持第三方诊断服务、综合治理托管等新模式、新业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岩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督促具体整改工作,与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生态环境治理财政投入机制,实现财政投入与整改任务相匹配。全面建立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督办指导。建立跟踪督办机制,督导单位负责对相关整改任务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无死角、零盲区。区整改协调小组根据整改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回头看”等工作,强化跟踪问效,并将完成情况纳入“督战2022”、“美丽黄岩”等目标责任考核。 (四)强化信息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宣传督察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点位,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形成整改合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预案,加强舆情引导,妥善应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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