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盘锦文化旅 (略) (略) 辽河左岸 (略) 域潮沟清淤工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辽河左岸 (略) 域潮沟清淤工程
建设地点:红海滩国家风景 (略) 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所在湿地渠系连通性较差,通过潮沟清淤,计划疏浚潮沟15条,总长度 11.13公里,清淤土方 39.(略)立方米,预计可恢复辽河左岸 (略) 域2500亩滨海湿地,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盘锦文化旅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石油大街125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27-(略)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大连海洋大学
联系地址: (略) (略) 黑石礁街道2-52号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刘教授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传真:0411-(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 (略) 络链接:
http://**_(略).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盘锦文化旅 (略) (略)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