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第七幼儿园幼儿活动楼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会宁县第七幼儿园幼儿活动楼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 (略)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用途由国有建设用地变更为住宅,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会宁县第七幼儿园幼儿活动楼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会宁县西雁颐馨家园西侧、青 (略) 北侧,西侧为翰林悦府、南侧 (略) 。中心坐标为东经105.*°,北纬35.*°。本地块调查面积为8559.09m2(约12.84亩)。
本地块在2008年前为耕地,未进行过工业生产工作,不涉及工业用地情况下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输送管线;无外来土壤堆积,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积;土壤颜色正常、无明显异味;地块周边1 km范围内主要以居民、、学校、办公楼等,配套建设有餐馆、商店以及宾馆等商铺。地块利用历史及现状较为清晰:地块及周边原始用途为农用地(耕地),随着时间的推移,地块 (略) 域 (略) 域由原有的农田变为 (略) , (略) 域由原有的农用地变化 (略) , (略) 域未发生变化。地 (略) 域于2017年开始建设会宁县第七幼儿园,此后至今本地块用地再无变化。
因此,本地块目前只作为第七幼儿园的扩建用地,不进行生产活动,即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生产性工业企业,不存在污染源,不存在污染物迁移的情况;生活污水管道及化粪池历史上未发生渗漏等污染事件,因此,本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污染土壤与地下水的现象。
二、调查结论
结合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收集地块及相邻地块的使用历史和现状,因调查了解到本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污染土壤的现象,因此,调查小组认为该地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次调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本地块后续土地规划,后期规划为教育用地,因本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地块利用的规划,因此,本地块可变更为教育用地。
上述结论是针对2024年11月前的地块污染状况。
三、调查建议
(1)本地块后期规划为住宅用地,在下一步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应加强对地块的环境监管,保护地块环境不被外界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 (略) 于良好状态。
(2)地块项目后续建设过程中,管理方应对地块进行严格管理,加强控制预防措施等,防止外来土壤隐患。
(3)后期地块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以免塑料泡沫、广告牌及布料等埋入土壤,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委托单位:会 (略)
联系人:马伟宏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