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泾明乡部分河道碍洪树木清理及沟道清淤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HRSDJC*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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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川县泾明乡部分河道碍洪树木清理及沟道清淤整治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01 14: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04 17:00:00 |
采购单位 | 泾川县泾明乡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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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川县泾明乡部分河道碍洪树木清理及沟道清淤整治项目001 | HRSDJC* | 工程-施工 | *.67(元) |
公告内容
泾川县泾明乡部分河道碍洪树木清理及沟道清淤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泾川县泾明乡部分河道碍洪树木清理及沟道清淤整治项目,已由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泾发改[2024]108号文件批复,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泾川县2024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业主为泾川县泾明乡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现委托甘肃恒瑞 (略) 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 (略) 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泾明乡部分河道碍洪树木清理及沟道清淤整治项目
2.建设地点及内容: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泾明乡雷家沟村、紫荆村、沟门前村,庄头村、山底下村、算李村。
建设内容:计划清理泾明乡雷家沟、紫荆、沟门前、庄头、山底下,算李等6个村河道内碍洪树木清理及5条自然沟道淤泥垃圾。具体为:(1)雷家沟村、紫荆村、沟门前村、山底下村、庄头村河道碍洪树木清理 207亩;(2)雷家沟村西沟、雷马沟、紫荆村罗家沟、正沟、庄头村灌水沟清淤 *立方米、沟道平整7.95公里;(3)雷家沟村西沟、雷马沟、紫荆村罗家沟、正沟、庄头村灌水沟沿线垃圾清理3234立方米。
3.招标控制价:*.67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项目全部建设施工内容。
6.资金来源:泾川县2024年统筹整合资金。
7.标段划分:本工程计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8.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9.计划工期:总工期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8 月 09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9 月 17 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 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 1 人: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6)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两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 (略) 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提供“中国 (略) 站 ”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四、投标登记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 2024 年 8 月 01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04 日 17 时 00 (略) (略) 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 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上传后,由代理机构下载投标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未按规定时限上传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资格,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4 年 8 月 04 日 17 时00 分 00秒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 ”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招标 (略) 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被邀请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竞价结束后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 (不限于) 资格证明文件、投标预算文本、实施方案打印胶装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被邀请企业承担。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 (略) (略) 网站-工程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网上发布。对 (略) 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川县泾明乡人民政府
地 址:泾川县泾明乡街道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恒瑞 (略)
地 址:泾川县西景家园二号楼二单元 303 室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