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拟批泾源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基本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泾源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954-*
通讯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296号邮编:*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泾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泾源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泾源县黄花乡
三、建设单位:宁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 (略)
六、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泾源县黄花乡上胭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初次粉碎车间、生产加工车间、建筑垃圾清洗循环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为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4.1万元,占总投资的11.57%,主要用为废气治理设施、噪声治理措施及固废收集设施等。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主要为施工机械(挖掘机、打夯机、运载汽车等)运行时产生,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尽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施工期废气污染物将得到有效的控制,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废水。建筑施工废水产生量小,主要污染物为SS,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和SS等,污染物含量较低。工程施工期间,建筑施工废水产生量小,属于间歇式排放,可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各类车辆的运行,不可避免地将产生噪声污染。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都是噪声的产生源。噪声源强在75~90dB(A)之间。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控制汽车鸣笛,确保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需要挖土、运输弃土、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工程完工后,会残留不少废建筑材料。直接影响周围的环境景观质量,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遗留在现场的建筑废物要及时清运或回填;
②运送建筑垃圾的车辆要加盖篷布,不得随意倾倒;
③建筑废物在施工现场的金属要及时回收;
④施工期土石工程挖填量应平衡计算,开挖的土石方要定点堆放;
⑤建筑垃圾应运送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为再生骨料生产线投料粉尘(G1-2)、粗破粉尘(G1-3)、细破粉尘(G1-4)、筛分粉尘(G1-3)以及墙体材料生产线筒仓粉尘(G2-1)、搅拌粉尘(G2-2)。无组织废气包括原材料库房卸料粉尘以及车间未被收集的粉尘以及道路运输扬尘。
再生骨料生产线产生的投料粉尘、粗破粉尘、细破粉尘、筛分粉尘采用全封闭措施,在给料、破碎、筛分出口处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墙体材料生产线产生的筒仓粉尘收集后经筒仓顶部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墙体材料生产线产生的搅拌粉尘在搅拌工序处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用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0.48m3/d(158.4m3/a),主要污染物为COD:400mg/L、BOD5:200mg/L、SS:250mg/L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罐车定期清运至泾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包括上料机、破碎机、筛分机以及运输车辆等,噪声级为80-85dB(A)之间。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破碎机、振动筛等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振、设减震垫等措施;并尽量将破碎机等设置为半地下式或半封闭式生产,通过建筑密闭等方式隔音。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对个机械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各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正常运转,避免因运行状况不佳而诱发更高噪声,以从源头上减少噪声的影响。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止午休、夜间运输,合理调度车辆进出及行车路线,对进出车辆进行限速、禁鸣喇叭,车辆经过居民区等敏感目标区域设置为禁鸣区,减少车辆交通噪声。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尘、沉淀池污泥、可回收物、人工分选物、废包装容器和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搅拌工序。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危废暂存间1座,占地面积4m2,用于储存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采用框架结构,轻钢屋面,为全封闭建筑形式,地面和裙脚采用防腐、防渗材料。收集后统一交由相关资质部门统一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