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7日-12月30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5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略)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404办公室(攀西科技城)
邮编:(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朱家垭口1号沟排土场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 | 2024.12.27 | |
2 | 攀枝花 (略)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攀环审批〔2024〕107号 (略) (略) 关于攀枝花 (略)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4.12.27 |
3 | 金沙江银江水电站升压设备工程 | 攀环审批〔2024〕108号 关于金沙江银江水电站升压设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4.12.30 |
4 | 纳米二氧化钛制备技术工程研究 | 攀环审批〔2024〕109号 关 (略) 攀枝 (略) 纳米二氧化钛制备技术工程研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doc | 2024.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