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关于申报备案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县工作实际,请全县各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及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自行对照《 (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界定本单位是否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符合标准的单位请按照《 (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说明》(附件2)填写《 (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附件3),于2024年2月8日前主动向临高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备案。
请于申报时间内将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详见附件3)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递交临高县消防救援大队。待临高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单位由临高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范畴。
(备案受理联系方式:备案地址,临高县消防救援大队(临高县临城镇临昌路消防大队);备案邮箱:*@*q.com;联系方式:*、*)
临高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