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青海天露 (略) 2000头良种奶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72-*
通讯地址:青海省乐 (略) 11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1 | 青海天露 (略) 2000头良种奶牛建设项目 | 青海省乐都区雨润镇荒滩村 | 青海天露 (略) | (略) (略) | 该项目位于乐都区雨润镇荒滩村,地理坐标为:经度102°18′52",纬度36°28′24",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建设牛舍12幢占地面积*平方米,运动场占地面积*平方米,采用干清粪工艺,建设规模为养殖优良奶牛2000头,其中存栏犊牛143头,存栏泌乳牛1843头,出栏犊牛14头,牛奶产量8400t/a。项目总投资2204.*元,其中环保投资467.*元,占总投资的21.2%。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牛舍粪便清理采用“干清粪”工艺,通过采取对牛舍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抑制臭味的产生,产生的牛粪外售给青海思 (略) 做有机肥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全部收集外售给有机肥厂,病死牛在场区西南角填埋井进行处理,堆粪场采用全封闭、有机肥加工车间、无害化处理病死牛池等恶臭产生区定时投加除臭剂等确保运营期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规模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分别建设养殖场内外雨水排放系统和场内污废水收集系统,场区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均排入场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周边农田,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要求;非灌溉期废 (略) 进入乐都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中对贮存池的要求,养殖污水处理必须在项目工程设计中应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和设备选型,全过程控制各处理设施、构筑物及管线的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污染;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冬季保温措施,确保污水处理站冬季正常运行。场内实施雨污分流。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严禁乱堆乱放。牛粪尿经干清粪后,进入干湿分离机,粪污作为有机肥利用,尿液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还田,做到日产日清;病死牛采用安全填埋井措施,病死牛及牛胞衣一起妥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产生的兽医医疗废物必须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及环保设施维护,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 报告书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