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苑中学改扩建项目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补遗书(如有)。”变更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5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 29 号)、川建行规〔2021〕3 号、川办发〔2021〕54 号第九条、川办规〔2022〕8 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招标人代表选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变更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 29 号)、川建行规〔2021〕3 号、川办发〔2021〕54 号第九条、川办规〔2022〕8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招标人代表选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评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附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和评审表)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无要求。”变更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评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无要求。”
四、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级别)及以上建造师,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得 5 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1、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所有人员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最近六个月(最近六个月是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截止,以此向前推最近六个月的时间范围)连续由投标单位(含分支机构)为其缴费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2、注册类人员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明材料还须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页截图。
3、本项目人员不得兼任。
4、省外企业投标人须在本项目配备的主要人 员须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四川省 (略) 最新截图)”变更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1.4.1 要求得5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注:1、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所有人员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证明(按招标文件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出具)。
2、本项目人员不得兼任。”
五、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注:1、以上人员均应附相应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或上岗证或注册证等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所有人员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最近六个月(最近六个月是 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截止,以此向前推最近六个月的时间范围)连续由投标单 位(含分支机构)为其缴费的有效的社保证明 材料。
3、注册类人员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明材料还须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页截图。
4、本项目人员不得兼任。
5、省外企业投标人须在本项目配备的主要人员须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四川省 (略) 最新截图)。
6、职称证书需附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和评审表。”;变更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1.4.1 要求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1、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所有人员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证明(按招标文件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 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出具)。
2、本项目人员不得兼任。
六、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北川羌族自治县西苑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亚兴建设 (略)
日期: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