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WZC[2022]039 | |||
项目名称 | 拟转让33万方风化砂 | ||
出让方全称 | (略) |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28.00元/立方米 | ||
挂牌期限 | 2022.12.19—2023.1.3 | ||
主 要 | 评估值 | 人民币28.00元/立方米 | |
评估机构 | 山东卓鲁土地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卓鲁资评字(2022)第LW023号 | ||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关于同意由 (略) 对团坡子村风化沙资产进行公开转让的决定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略) 钢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辛庄街道团坡子村文冠果设施农用地项目实施场平的复函》 | ||
评估备案部门 | 山东汶源 (略) | ||
标的所在地 | (略) 钢城区辛庄街道办事处团坡子村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标的 (略) 钢城区辛庄街道办事处团坡子文冠果种植项目场平剩余风化砂,约33万立方米。挂牌价格:28.00元/立方米起。 其他事项详见鲁卓鲁资评字(2022)第LW023号《资产评估报告》、 (略) 钢城 (略) 出具测绘报告。 标的查勘联系人:马晓斌 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亓建平 联系电话:*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交纳本项目购买保证金人民币 400万元。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进行现场踏勘工作,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异议或反悔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 (略) 不承担标的资产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本项目标的资产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处置,本项目拍卖 (略) (略) 负责组织。 4、最终受让方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并向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付清标的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 5、转让方、 (略) 对转让标的情况已作充分披露和展示,拍卖成交后最终受让方以标 (略) 出具测绘报告方量,先行缴纳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 6、最终受让方须按照《资产交易合同》条款期限内完成标的资产移交,若超期未转运完毕标的,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该标的所有权。受让方不得在标的所属现场进行筛分、加工活动。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转让方指定范围进行转运,不得擅自转运非转让范围内资产,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交由转让方处置,且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并追究受让方相关责任。 7、受让方须自行协调清运路线,如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实施拉运和施工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和损失。 8、拍卖成交后最终受让方在开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前,须在钢城区自然资源局办理临时动土等手续,资产移交须做好环评工作。 9、拍卖成交后,以上标的的采挖、装卸、提取、运输、保管、保险、安全防护、灭失等事项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接收、提运标的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10、受让方提取以上标的时,须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要求运输,对运输道路进行必要的维护、清扫、洒水等降低扬尘措施。道路扬尘须及时清理,不得引起当地群众意见。 受让方在以上标的转运过程中,须符合其他行政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第三方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转让方、 (略) 无关。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非含税价格。 2、标的资产开采量若超出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测绘报告方量时,须按照钢城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监督指导,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实行多退少补,如因此产生国有资产流失,最终受让方负责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