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企业:
* 日,省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 (略) 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防护类等医用耗材 (略) 的通知》,开展了防控新冠肺炎 (略) 工作。 (略) 要求,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 (略) 纳入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称省平台)挂网,并与 (略) 最低价联动,公立 (略) 采购核酸、抗体检测试剂盒,要通 (略) 公开采购;临床检验检测必须 (略) 产品或应急检 (略) 产品,可以先采购,在省平台通过“数据上报-信息采集” (略) 备案。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 、 (略) 范围
( *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 * )新冠病毒抗体(IgM/IgG)检测试剂盒。
* 、 (略) 规则调整
(略) 的产品联动本 (略) (略) 最低价。
(略) 价格信息的产品暂录入备选库,对备选库中的产品,点对点向医疗卫生机构开放申报产品采购信息。如 (略) 价的,生产企业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省公 (略) 如实申报价格信息,省平台 (略) 。
* 、企业申报资质信息和价格信息补充说明
企业凭用户名、密码登录省平台,按省平台要求申报企业资质信息和产品资质信息(含价格信息)。企业资质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口产品国内代理企业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进口产品国内代理企业提供外文材料及中文翻译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其他相关资料;产品资质信息(含价格信息)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和附页、 (略) (略) 最低价格(需与省平台申报产品的包装单位保持 * 致)及中标 (略) (略) 截图、产品说明书、产品实物图片和其他相关资料等。其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为原件扫描件,所有图片须小于2MB、直立、清晰。具体操作方法见省平台-“公告交流管理”-“公告栏”-《医 (略) 上申报材料操作说明》。
* 、公布合格企业和产品
省公 (略) 及时对合格的企业和产品予以公布。
* 、其他事项
( * )完全相同的产品,不得重复申报;
( * ) (略) 产品如有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超过有效期的, (略) 上交易;
( * )在签订购销合同和实际采购交易使用活动中,医疗卫生机构需严格把关,认真核验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的合法性、有效性;
( * )如果企业申报价格、资质信息存在隐瞒、弄虚作假等,将按照 (略) (略) 理。
(略) 省公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