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 (略) 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 号)的规定, (略) 大溪镇念母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村综合楼(DX*地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
各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9月26日16:30前将书面材料(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签字盖章后送至(或传真、邮件)台州 (略) 。
招标代理名称:台州 (略)
招标代理地址: (略) (略) 鞋业大厦25楼
联系人:马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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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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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招标文件预公示版- (略) 大溪镇念母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村综合楼(DX*地块)建设项目.pdf